创投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发布
发布日期:2011-07-26
据中国政府网22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订的《关于体育在线引导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认真执行。
这份文件称,体育引导基金是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体育在线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体育在线领域,但上述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体育在线业务。
这份文件要求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体育在线发展的需要和财力状况设立引导基金,并规定引导基金应以独立事业法人的形式设立,由有关部门任命或派出人员组成的理事会行使决策入口职责,并对外行使引导基金的权益和承担相应义务与责任。其资金来源包括支持体育在线企业发展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引导基金的在线收益与担保收益,闲置资金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益,个人、企业或社会机构无偿捐赠的资金等。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体育引导基金的运作原则与方式、入口以及风险控制,强调“不得用于从事贷款或股票、期货、房地产、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在线以及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购买国债”。(据新华社电)